涉披露警家屬資料電訊職員被控 控方指電腦載公眾人物警員等資料
發布時間: 2020/09/07 19:12
最後更新: 2020/09/07 20:39
去年反修例示威期間,32歲電訊公司職員涉將客戶個人資料發送至Telegram群組,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、披露未經同意獲得個人資料等共5項控罪。案件今(7日)於區域法院開審,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涉經香港電訊(HKT)的電腦取得1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,並向群組「老豆搵仔」管理員披露。
被告陳景僖(32歲)被控3項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、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、及1項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而遊蕩罪。
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7月24日、 8月3日及9月9日,取用屬於香港電訊有限公司的電腦,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;於同年9月9日,披露未經電訊公司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,即1名陳姓男子的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,導致男子蒙受心理傷害;及於同年9月22日,在何文田忠孝街頌民苑停車場上層2號樓梯間附近遊蕩,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。
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於2013年12月至2019年9月受聘於香港電訊(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,簡稱HKT)。被告是訂閱了Telegram群組「老豆揾仔」的其中1名成員,群組內有1個置頂的訊息,指示訂閱的成員發送私人訊息給「報料帳戶」,提供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,再由管理員篩選及在群組內公開。本案事主為陳姓HKT客户,亦為1名陳姓督察的父親,案發時事主在群組「老豆揾仔」被「起底」。
控方指,該督察的個人資料於2019年9月7日及8日在群組內被公開,包括警員編號、姓名、住址等。同9月22日,有警員發現被告在何文田俊民苑梯間徘徊5分鐘,期間不斷以手機拍攝,令警員擔心在紅磡警署內的人利益或安全,警員當場以遊蕩罪拘捕被告。事後警員在其手機內,發現1張攝有紅磡警署的照片。
調查期間,警方於被告的HKT工作電腦找到2個文字檔,內有香港電訊客戶個人資料,其中1個檔案有3個公眾人物的個人資料,另1個檔案內有28個警察宿舍居民住址的資料,另有20名現職警員以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;而被告工作上並無需要接觸該些客戶資料。
警誡下被告表示,2019年9月9日用辦公室電腦搜索陳的個人資料,並向「老豆搵仔」管理員發送資料,訊息內容指「有親屬同屋企電話爆料」,並附上事主的姓名、其電話及其身份證號碼。被告續解釋,他公開資料是因為事主做錯事,又稱群組內的個人資料不準確,所以他要提供經核實的資料。
辯方今指,被告被捕後,警員曾在言語及動作上威嚇被告,又曾游說被告在無律師陪同下錄取口供,辯方將爭議被告警誡下的會面紀錄及錄影會面片段內容。控方預計將傳召共10名證人;聆訊明(8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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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